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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750多万元,大概判多久?
来源:一人之辩胜于九鼎之重 网址:http://www.lawhzxsls.com/ 时间:2023/3/22 15:46:30
浙江浔溪律师事务所李广健(微信同号)13645727755
大家好,以案例的方式,宣传法律知识,普及法律常识,欢迎收看律师以案释法的法律故事。今天的故事主题是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750多万元,大概判多久?希望通过今天的案例故事给予众多的企业经营者在合规经营方面予以警示参考。
基本案情:2018年10月至2018年12月,被告人王某某在经营上海某有限公司期间,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支付开票费的方式,通过他人分别让苏州B有限公司为其虚开浙江增值税专用发票37份、苏州C有限公司为其虚开杭州增值税专用发票33份,价税合计人民币754万余元,税额共计人民币104万余元。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向税务机关认证抵扣,造成国家税款损失。
2021年6月,被告人王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主要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王某某在亲友的帮助下退缴了税款人民币104万余元,并预缴了罚金人民币5万元。
案件结果: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共计人民币1,041,031.74元,数额较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某在亲友的帮助下退缴了税款,且能预缴罚金,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被告人王某某可以宣告缓刑。最终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人民币五万元。